學生團體保險須知
發布日期 2020-08-04 00:00:00
學生團體保險須知:
學生團體保險之意義:
學生團體保險是屬於「團體綜合保險」,凡參加保險的學生,因疾病或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,需要住院治療,或致失能或身故時,由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單條款約定的標準,給付保險金,使患病或遭受意外的學生、獲得金錢上的補助。這些保險金是來自大多數未發生傷病事故的幸運保險人共同分擔。所以這個保險是把大多數人提供的金錢來支助部分不幸的人,完全是人類互助行為,在政府來說是一種社會福利的措施。
學生團體保險之依據:
依據教育部修訂「公私立大專院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作業原則」辦理。
承保機構:
112學年度學年由三商美邦保險公司承保
113學年度學年由三商美邦保險公司承保
投保資格:
本校之在學學生(含休學生、延修生)
保費:
112學年度:每人每年共 1490 元(教育部補助 100 元),分上學期註冊時繳交695元,下學期繳 695元。
113學年度:每人每年共 1490 元(教育部補助 100 元),分上學期註冊時繳交695元,下學期繳 695元。
保險期限:
112學年:民國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
113學年:民國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